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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中“借”“贷”分别表示债权和债务——这句话对吗?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4-06-24 17:22:24

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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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中“借”“贷”分别表示债权和债务——这句话对吗?

“借”和“贷”是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不能表示债权和债务关系。
“借”、“贷”二字是纯粹的记账符号和会计上的专业术语,用来标明记账的方向,以反映资产的存在形态和权益的增减变化。
拓展资料: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要点 ?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基本要点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一,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应用的基本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1.资金流入企业的业务。即资产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
资产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加记入有关账户的"贷方"。
2.资金在企业内部流动的业务。即资产、收入和费用之间或资产要素内部的增减。
资产和费用的增加以及收入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资产和费用的减少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
3.权益转化的业务。即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三者之间或一个要素内部有增有减。
借贷记账法原则:
1、资产和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金总额增加。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类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贷方。
2、资产和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金总额减少。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类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借方。
3、发生经营收入,一般会导致资产和收入同时增加,资金总额增加。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入资产类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收入账户的贷方。
4、发生经营费用,一般会导致资产减少与费用增加,资金总额不变。对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类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同时要以相等金额登记到费用账户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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