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是什么
与摊余成本法不同,市值估值法同时考虑了投资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由于市值波动带来的估值损益;市值法的使用更有利于大家认识到产品潜在的波动和投资的风险。
目前摊余成本法是采用实际利率进行摊销,所以如果是折价或溢价买入债券,那么每天的收益计算会复杂一些,并不是每天收益为固定值,但还是可以近似理解为“将到期收益分摊到每一天”。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货币基金每日单位净值都是1,是没有变动的,变化的是每日万分收益和七日年化来反应基金收益。
1、摊余成本法
(1)定义:
摊余成本法是指计算基金净值时,可不使用基金投资标的的市场价值,而将投资标的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考虑其买入时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的估值方式。
(2)举例:
大家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过去基本都是使用的摊余成本法,也正是摊余成本法的使用让大家有了理财收益绝对保证的错觉。假设你买了一个100块,票面利息4%的债券,持有满一年的话,本息和一共104块。按照摊余成本法的计算方法,大家每天的收益是怎么计算的呢?用4%除以365,乘以100元,算出每天的收益。按照这种算法,大家每天能拿到的收益都是固定的。
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美好。债券的价格事实上随着利率的变化有波动,可能涨,也可能跌。单纯的使用摊余成本法会让各位忽略掉潜在的风险,事实上大家也确实忽略掉了。于是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在打破刚性兑付的要求下,理财使用市值法计价成为各家银行必须要做的事情。
2、市值法
相对于于摊余成本法,市值法在考虑票面利率的同时,也考虑了由于市值波动带来的公允价格的波动。同样的100元,4%票面收益的债券,摊余成本法在计算每天的收益时,先用4%除以365,乘以100元,然后在加上当天的市值波动。这样,你每天的收益就不是固定的了,市值可能高,也可能低,波动性加大了。极端情况下,你可能要承担收益为负的风险!相信大家已经有了体会,现在各家银行推出的很多净值型理财产品波动性确实大了,并且不会再出现预期收益的字样了。
总体来说,市值法的使用更有利于大家认识到产品潜在的波动和投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