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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市公司为例,如何设置内部监督机构,如何分配职责权限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4-06-25 17:30:43

在上市公司内部设立“三会制度”,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就是一个内部监督机构,独立于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及高管们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公司职能部门中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的审计工作,监督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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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内部设立“三会制度”,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就是一个内部监督机构,独立于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及高管们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公司职能部门中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的审计工作,监督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有效性。

以上市公司为例,如何设置内部监督机构,如何分配职责权限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以及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组成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法定必设和常设机构。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监事会成员通常应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一些国家允许法人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的积极和消极任职资格与董事相同,但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成员的卸任与免职的原因和方法与董事基本相同,即监事在任期届满时自然卸任。监事还可能因丧失任职资格而被解除职务。为了保证公司正常有序有规则地进行经营,保证公司决策正确和领导层正确执行公务,防止滥用职权,危及公司、股东及第三人的利益,各国都规定在公司中设立监察人或监事会。监事会是股东(大)会领导下的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地行使对董事会、总经理、高级职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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