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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比例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4-06-05 17:51:07

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比例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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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比例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比例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率即为流动比率,公式为流动性资产余额除以流动性负债余额。流动资产包括货币及可短期套现的资产,实际表现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该比例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
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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