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资讯 >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文章作者: 来一方财税 | 发布时间: 2024-07-16 14:26:56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

内容不是您需要的?直接在线咨询代理记账相关问题,帮您解答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数额。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6不得超过15天。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凡在银行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都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由于没有在银行开户,但需要保留现金,也要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其限额可包括在其上级单位库存限额内;商业企业的零售门市部需要保留找零备用金,其限额可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核定,但不包括在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代理记账

服务价目表

获取报价

【来一方财税:laiyifang.com】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关键词 税务知识
企业顾问全天在线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注册
立即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