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间,*ST太安发布公告称,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告显示,4月30日,*ST太安披露相关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太安此前发布的年报显示,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约4.1亿元,同比减少36.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2.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2.88元。
对于这份大额亏损的财报,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川华信提出,太安堂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影响未消除。同时,其无法确定资产负债表部分的项目期初数值,无法确定大额减值损失全部计入年度损益的合理性,无法确定销售推广金额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2023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报错,无法判断是否涉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信披要求的情形。